國科會為提昇我國與法國間之國際合作研究水準,於2007年1月25日與法國國家研究署(French National Research Agency, 簡稱ANR)簽訂合作研究協定。在此協定下共同支持及推動台灣與法國研究團隊之科學合作,並鼓勵兩國研究人員及團隊共同提出優質之合作研究計畫案,針對共同之研究主題,由台法(NSC-ANR)雙方分別補助所需經費。本計畫將公開徵求計畫書,經台法雙方個別書面審查及共同會議審查後,選定合作計畫案,並決定補助金額。計畫執行日期自次年1月1日起,補助三年期優質國際合作計畫。 法國國家研究署(ANR)係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於2005年2月7日立法成立之國家級機構,專責法國各界研究計畫之補助。其目的在藉由所有科學人員之申請計畫,經過審查與評比,以擴增研究計畫的能量。國家研究署的補助對象除公立研究機構、大學外,亦得補助私人企業,以加強公立與私人企業實驗室間的互動,進而發展為新的研究團隊,產生新的知識。ANR分別於2005及2006年公告徵求36項及42項不同主題之計畫,2008年經重新調整及新增共將徵求47項計畫,目前與本會合作的項目Programme Blanc是ANR計畫項目之一,該項目係屬非主題性之自由型計畫。2007年度ANR之總研究經費預算達8.25億歐元。
本項台法NSC-ANR合作研究計畫案,必須由台灣及法國各一位主持人組成研究團隊,針對共同之研究主題,分別向本會及法國國家研究署提出計畫申請書。法方主持人必須依ANR之Programme BLANC線上申請程序辦理,我方主持人則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線上申請作業程序辦理。雙方計畫書名稱及內容須相同,每位主持人之就本項台法合作計畫之申請件數以一件為限。
本NSC-ANR合作研究計畫案本次公開徵求計畫,自公告日97年1 月7日起至2月28日止受理申請,以補助三年期計畫為原則,經核定之計畫自2009年1月1日開始執行。相關作業重點說明如次。
計畫徵求內容
內容:國科會與法國國家研究署(ANR)於2007年簽署合作協議,並共同補助雙方研究人員提出創新合作研究計畫。
請依附件說明方式,於97年2月底前由服務單位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附件:申請須知〈doc檔〉
承辦人:李蕙瑩
連絡方式:
Tel.: 02-2737-7150
Email: vvlee@nsc.gov.tw
申請須知請詳以下連結:http://web.nsc.gov.tw/kp.asp?url=http://www.nsc.gov.tw/_newfiles/proj_content.asp--RecNo=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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