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智慧財產的保護過往多以『版權所有,翻印必究』(All rights reserved.),但數位形式的創作因引入網路上的數位內容為靈感發想的來源之一,並且網路將使用者帶向全球的虛擬空間,而虛擬空間中的內容因著發佈者匿名權的選擇及網路快速傳播的特質,使得數位內容創作者確認素材著作權所有愈形困難。
2001年Creative Commons (創用CC、創作共用、知識共享等譯名)授權條款的發起則是嘗試在『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以外,建立一套數位權利表述機制讓著作權人『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允許眾人能依授權標示自由的分享或重混數位內容,讓流通於網路的數位內容能在合理且彈性的著作權授權機制下繼續的散佈。
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數位典藏人文社會經濟產業發展分項計畫指導,輔仁大學執行的「Creative Commons 公眾授權概念推廣與平台建置計畫」已展開『CC創作祭』活動辦理,將以『分享-素材是他的、創意是我的;著作是開放的、利益是無限的』為主題,向全台灣的網路公民徵求原創或衍生的CC授權數位音樂、手機鈴聲或文字創作。趕快連結到CC創作祭活動網站:http://event.mangayao.net/event/vigo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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