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電子報第八期即時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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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紐約授權展--參展品牌徵展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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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紐約授權展--參展品牌徵展報名中~
 
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黃瀚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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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紐約國際授權展係全球最重要之授權博覽會,「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過去三年已帶領國內廠商參展進軍國際市場並締造佳績,今年將繼續協助國內廠商在世界舞台佔有一席之地,並將台灣多樣文物之美豔及豐富精緻的文化流傳於世界各地。因此,本屆「2008年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參加紐約授權展計畫」即秉承此宗旨,展開參展品牌徵展活動,集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並結合台灣豐沛之數位典藏文化資產,協助國內文化創意品牌,進軍國際授權產業交易市場,締造文化創意產業高度經濟價值與產值,並期藉以提升台灣形象及國際地位。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承辦單位: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之學習與社會應用推廣分項計畫

執行單位:2008Creative Taiwan台灣館 籌備中心 (簡稱:籌備中心)

 

叁、徵展種類

欲申請參展之品牌需符合下列資格,並應於報名時檢附已取得國內典藏單位之授權文件如:合作意向書,以下資格文件則應於簡報評選時,出示相關佐證文件。

一、授權品牌類(Licensing Brand): 正取6~8家,備取2~4家

(). 從事數位典藏文化藝術之授權或代理的本國企業、法人機構等組織 (Licensor or Agent)

(). 且近五年參展國際商業展會經驗三次以上者

二、創新品牌類(Creative Brand): 入選至多16家

(). 從事數位典藏之加值應用或創新設計的本國企業、法人機構等組織 (Licensee)

(). 且組織品牌或商品品牌創立未滿五年者(含五年)

 

肆、參展形式

本計畫提供台灣館整體形象設計及裝潢施作,廠商無需負擔場租、裝潢及行銷費用,但限於本計畫展覽場地和經費資源,兩類別參展形式不同,分述如下 :

一. 授權品牌類:

此類品牌具國際商業洽談能力、授權專業知識及法務相關能力,展出形式如下 :

(一). 專屬展位: 各家參展廠商享有個別品牌專屬展覽場地及洽商空間,以凸顯授權品牌;由籌備中心徵詢各廠商需求後全權規劃,唯若特殊裝潢或設備規格,其費用由各家廠商自行負擔,但需與籌備中心確認內容,以兼顧整體形象。

(二). 分攤費用: 分攤費用包含水電網路費、清潔費及展場保險費、展品貨物來回運費等,各展位酌收展覽服務費新台幣貳拾萬元,每追加一展位增收貳拾萬元。上述費用如有不足,由各家廠商共同分攤。

(三). 派員洽商: 專屬展位規劃有個別品牌獨立洽談空間,因此授權品牌應至少派員2~3名業務代表進行國際業務洽商,唯人員差旅費用,由各家廠商自行負擔。各家廠商需於申請時提出證明至少代理3件以上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資助之典藏單位作品,並於參展前確定代理2家以上入選的創新品牌。

二、創新品牌類:

此類品牌於創新萌芽階段,恐無國際洽商能力及授權專業知識,規劃形式如下:

(一). 共同展位: 創新品牌展品擬規劃於台灣館整體形象區域,無個別品牌專屬展覽場地,每品牌至多提供2件商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規劃展示形式。

(二). 免費參與: 無須分攤任何費用,但應配合籌備中心各作業辦法及工作時程,包含文宣製作、展品數量等,以免延誤參展進度。

(三). 無須派員: 考量創新品牌尚無國際洽商人力,因此無須派員前往,但需委託已入選之授權品牌參展廠商代理經銷;若自行派員前往,人員差旅費用,由各參展廠商自行負擔。

 

伍、相關時程

一. 電子報名: 即日起至2008/03/05(),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點為限。

二. 評選公告: 入選廠商將於3/10()公告名單。

三. 參展日期: 美國紐約時間2008/06/10()~06/12()

四. 相關時間: 入選之授權品牌參展廠商需於4/11()前交付託運物件,逾期自行攜帶,如為所代理數位典藏作品之新打樣展品,最遲需於5/30()前完成並自行攜往紐約參展。

 

陸、報名流程

請以新細明體,中、英文12字級填寫欲申請類別之「報名表」電子檔,並於305()下午5點前以e-mail方式回傳本計畫聯絡人,請附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以供查驗備存,總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M

 

柒、徵展評選

一. 專家評選: 將邀集學者專家等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評選辦法進行評選,包含品牌歷史實績、典藏產品服務、行銷成果榮譽等。

二. 參展簽約: 入選廠商需於314()前簽訂參展合作同意書,逾期未簽視同放棄參展資格,籌備中心將按獲選之正取及備取品牌名單,依序辦理相關手續。

 

捌、注意事項

一. 展務配合: 展務相關工作由本計畫負責,入選廠商需不定期配合本計畫召開工作會議,並遵循相關作業辦法,以利計畫推動,並得享有本計畫整體廣宣效益。

二. 爭取典藏: 入選廠商需自行洽談至少3件以上典藏單位作品委託授權代理,且需依照規格提供相關展品或作品圖檔資料,以利籌備中心彙編《授權產品目錄》。

三. 活動參與: 入選廠商需配合參與本計畫於展前籌備宣傳、參展活動執行、展後發表追蹤各階段之活動,包含培訓課程、授權論壇、行前廠商說明會、行前記者會、紐約記者會、紐約品牌活動、展後成果記者會等,以強化商業宣傳媒合,展覽時並需派有2~3名專人全程值班。

四. 追蹤稽核: 入選廠商需配合本計畫進行國際產值資源盤點,並利用既有通路協助本計畫曝光,且需配合本計畫接受展前、展中及展後意見調查及產值調查。

五. 法律責任: 各廠商繳交資料或參展品,如經查證有違反實情或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者,即取消其資格,所涉法律責任由各廠商自行負責。

 

玖、最後解釋

本計畫對於本簡章與評選活動內容有最後之解釋及決定權。

 

附件一: 報名表- 授權品牌類 [doc]

附件二: 報名表- 創新品牌類 [doc]

附件三: 紐約授權展簡介表 [doc] [pdf]

附件四: 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典藏單位清單表 [doc] [pdf]

 

本計畫聯絡人

數位典藏與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之學習與社會應用推廣分項計畫 黃瀚儀小姐

電話:(023366-3721

傳真:(022365-3457

收受報名表格專用 e-mail teldapiv@gmail.com teldapiv@gmail.com teldapiv@gmail.com teldapiv@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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