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典藏計畫進行六年來,在執行方向上,已經逐漸由最初的延續資料壽命這任重道遠的目標,逐步往科普社教與文化產業加值目標推移。各數典機構,對於投入數典計畫,也都各自擁有務實而理性的目標考量。博物館單位利用數位典藏成果與民眾、產業界交流、互動,自然顯得駕輕就熟;但是相同的業務,對於擅長研究、而欠缺行銷推廣人力資源的學術型典藏機構來說,就可能是一項充滿未知與荊棘的挑戰。在目前政府希望推動數位內容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前提之下,數典成果和產業界,在未來勢必將會有更多的互動。如果我們把學術型數典機構比喻成一條水牛、政府則是位牧童,而數典與文創產業之間的合作就好比是牧童希望引領水牛前進的小路。那麼這條被牧童拉著繩子、牽著鼻子走的水牛,究竟能不能一路走得順遂?走得心甘情願呢?以下謹提出個人的淺見,提供給數位典藏界的前輩與同仁一些思考的方向。
基本上,學術型典藏機構多半擁有悠久的歷史與組織傳統,而創立時多半以專業而精深的研究為宗旨,因此不論在人材的晉用、典藏物件的蒐羅等方面,自然是以鑽研深刻的學術知識、提升國家整體的學術水準為依歸;普及知識並不是學術型典藏機構原初的主要任務。換言之,學術型典藏機構的參與者,投入的是一條孤獨而艱辛的道路。儘管表面上學術型典藏機構的研究成果,似乎過於陽春白雪、有曲高和寡之弊。但是如果沒有學人們的鑽研,我們勢難了解各種不同領域、尤其是各個典藏成果的時空脈絡與背景知識,沒有這些知識作為科普與社教推廣的後盾,那麼博物館還會不會有那麼多有趣故事?科普書籍網站還會不會那麼有看頭?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而換個角度思考,學術型典藏機構的經費來源,多半來自公部門;來自公部門的補助經費,自然也就是源自於全國國民的稅金。如果能夠讓納稅人理解、並且欣賞學術領域對國家文化發展與競爭力所默默做出的貢獻,那麼對於爭取資源持續投入學術研究領域、營造更良好學術環境目標,也將會發揮正面的效益。因此,學術精深與知識普及,絕非永無交集的平行線,而是應當彼此提攜、相互扶持。我們總是讚歎「三蘭」等歐洲國家國民素質整齊,人人對於美學、人文、學術議題似乎都能侃侃而談。欽羨之餘,我們或許也能夠退一步仔細想想,在提升國民的知識水準與學術研究環境上,我們究竟還能夠再做些什麼?
小牧童總是會怨牛兒走得不夠快,或是走得方向不對。其實對於學術型典藏機構來說,這條開放與加值的道路,確實是有許多荊棘橫亙在前頭。各學術機構之間的生態,就宛如競爭激烈的企業集團一般,總是希望在論文研究的質量上爭勝。舉例來說,如果一項晶圓產業的新製程技術,是台灣高科技代工產業營利創造產值的秘密武器,那麼對於學術界來說、珍貴手抄本、私人檔案或是日記等,也就是等於是學者們賴以建構知識的營業機密。和砲聲隆隆的商戰戰場一樣,學術圈也有屬於學術圈的生態與苦衷!又,在未完成研究之前,若是學術界釋出了錯誤的資訊,造成大眾對於典藏成果的誤解,其實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因此,在資訊公開、科普推廣與產業合作的標的選擇上,學術型典藏機構僅能釋出已完成研究、公開發表過的資料,這也是為了學界生態的調適之道、以及對研究負責的不得不然。
利用數位典藏成果培植台灣文創產業、發展另一個無煙囪工業,儘管是個美好的遠景,但在政策宣示與白皮書之下,要做的事情其實多得自不待言。牛兒在本身心態上的調適,自然就是一項巨大的挑戰。而後牧童能不能夠順利地引導牛兒心甘情願地走向產學界合作的康莊大道,也是另一個需要費心思量的問題。就學術型典藏單位人力結構來說,助理群會是政策的實踐者與業務的實際執行者。而儘管此一推論不一定百分之百成立,但助理的聘用卻有不少是由典藏主題相關領域的學生中延攬;例如歷史系所的畢業生,在學業告一段落之後就很有可能到歷史相關的學術型數位典藏機構服務。為了確保典藏產出的品質,聘用本科系、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材,是無可厚非的人力資源策略。但是在知識分工日益精細的今日,隔行如隔山,懂人類學的人不一定懂授權法律、懂礦物的人不一定懂行銷。在計畫僅有少量助理員額,又必須考慮數位化工作品質而不得不優先聘用相關領域人才的情況下,加以薪資結構與一般產業界的落差,也難怪學術型典藏機構,無法招攬具有產業背景、能夠立即投入產業合作業務的人力資源。因此,除開學術型典藏單位本身的政策考量外,知識Know How與人力的缺乏,是典藏單位投入產業加值工作的最大困難。
如果小牧童不是用打用罵,而是用諄諄善誘、吊根紅蘿蔔在水牛的前頭的方法引導水牛,那麼對營造學術型典藏機構投入產業合作的友善環境,應該是較為正向的策略。政府、產業界與數位典藏單位,可由以下幾個層面著手,縮短存在於產業界與學術界之間的巨大落差。
(一) 加強人材培育:除了典藏領域之學術素養之外,數典單位可以終生學習的理念,輔之以合於法規的補助與便利,鼓勵數典工作者繼續進修,修習關於法律、行銷、產業動態、專案管理、外語等領域知識,以利業務推動。而除了在職場上進行人材的培訓之外,具有全貌觀與即戰力人材的培育,甚至也能夠提早至高等教育的大學階段進行之。例如可以考量大一不分系、支持輔系與雙主修政策,鼓勵青年學子不畫地自限、勇於探索自我,並且擁有多項專長與多元素養,為未來國家的競爭力打下基礎。
(二) 普及知識素養:數典單位工作成果對於人類的知識與文明,自然是具有不可磨滅的價值。數位典藏界具有人力資源缺乏的嚴重問題,而產業界其實也面臨著類似的困境。產業界從業人士對於專業人文與自然科學領域知識,並不精通、只有當門外漢湊熱鬧的份,無法深入知識脈絡、構思出具有商業潛力的產品與服務。因此典藏研究單位,在人力資源可負荷的前提之下,也可以考慮多多舉辦知識工作坊與科普演講,和產業界人士分享正確的知識,彌補產業界人力資源上的落差。
(三) 健全授權法務:產業加值與授權商務之間,擁有密切相關不可分割的關係。但因礙於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與文資法的規定,因此不少數典成果是處於無法律保障的狀態,貿然授權可能反而會遭人盜用、甚至被正牌著作權所有人提出侵權控訴,造成典藏單位在名譽與財務上的損失。而如前所述,在人力資源與Know How上的缺乏,也正是授權與產學加值合作業務的最大阻礙。因此修訂法律,給予典藏單位更佳的法律保障。並且給予數典單位在進行智財權盤點、商務契約諮詢等林林總總授權法務相關之協助,是讓學術型數位典藏單位能夠安心投入授權產業的必要條件。
(四) 理解彼此生態:政府與學術界之間,更必須了解彼此的立場與苦衷,才有辦法協調出真正能夠達成多贏的學術發展與文化產業政策。政府應當理解學術界的生態,制定出能夠保障學人權益、又能顧及民眾知的權利的數位資源開放政策,才能讓數位典藏永續發展。學術典藏界也應該在學術研究與知識普及的社會責任之間,取得平衡點,為社會的進步與國民文化素養的提升盡一份責任。
過去無論是政府、產業與學術界,面對這個牧童與水牛的角力習題,都已有了許多實際的作為。例如授權人材工作坊的舉辦,就是一項極具實用性與前瞻性的作法。在未來,好的政策能不能繼續執行?能不能開花結果?牧童與水牛,是會在泥濘的濕地裡打滾、掙扎?抑或是牧童可以騎在水牛的背上、吹著笛子,怡然自得地往前方邁進?以上疑問,除了是我們心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外,也是我們身處當下,所必須面對而克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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